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750296779/2021-00153主题分类: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发布机构:市农业农村局
发文日期:2021-08-06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霸州市2019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
霸州市2019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机构: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:2021-08-06

  

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两部门《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》(冀农办发〔20186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市棉花价格改革补贴工作,确保棉花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,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政策目标

实施棉花补贴其目的是在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,统筹兼顾保护农民利益,通过补贴的激励效应,更好地调动棉花生产的积极性,合理引导棉花生产、流通、消费,鼓励多种棉、种好棉,保持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。

二、补贴原则

(一)坚持对棉花实际种植者补贴原则。对全市棉花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,保障农民基本收益,稳定棉花生产。

(二)坚持向保护区倾斜原则。补贴资金重点向生产条件好、产业集中度高、规模优势明显、纤维品质优、市场销售畅、经济效益好的棉花生产保护区倾斜。

(三)坚持属地负责原则。棉花补贴实行属地负责,各乡镇(区、办)要按照符合实际、方便操作的要求,做好本辖区内棉花补贴工作,提高补贴发放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。

三、补贴对象

补贴对象为我市棉花实际种植者,包括基本农户(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)和地方国有农场、种植大户、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种植者(以下简称棉花生产单位)。

对于转包(租)、分包耕地的,可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。

下列情况不予补贴:

1.在国家、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棉花的,不予补贴;

2.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棉花的,不予补贴。

四、补贴标准

根据上级下达我市棉花补贴资金及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2019年度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及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面积,确定亩均补贴标准。

五、补贴资金的管理、兑付和领取方式

补贴标准确定后,市财政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《霸州市棉花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》(附件2)将资金拨付各乡镇(区、办)补贴专户。乡镇政府负责将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。补贴资金应本着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原则,选择快捷、有效的补贴渠道,及时、足额的发放到各补贴对象手中。兑付资金时采取“一卡通”或“一折通”形式于20日内直接兑付给种棉农户。对于其他棉花生产单位,可采取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帐户。

六、工作内容及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牵头的棉花种植面积核实、补贴发放工作协调机制,分工协作,密切配合,扎实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工作方案,并负责审定本地棉花种植者当年实际种植面积,加强资金监管,开展绩效评价。组织好棉花生产,加强技术指导和品种研发,提升内地棉花产量、质量和竞争力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;各乡镇(区、办)及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棉花种植者当年实际种植面积的统计、公示、上报及资金发放等具体工作。

(二)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及补贴面积的确定工作。按照户申报、村核实、乡汇总的原则。各乡镇(区、办)及各村街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计、核定2019年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及补贴对象。各乡镇(区、办)对上报的本地2019年度棉花种植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。对因出现虚报、多报、重报补贴面积造成补贴资金多发问题,将责成乡镇(区、办)收回多发资金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。对因出现压报、漏报补贴面积等造成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,由乡镇(区、办)自筹资金解决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报送2019年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及补贴对象进行汇总并上报。

(三)规范兑付流程。补贴资金兑付前,由各乡镇(区、办)和村委会负责对补贴对象、补贴面积进行张榜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时间不能少于7天,要建立建全棉花补贴档案制度,指定专人负责,以备查询。公示情况要留存纸质及电子影像资料并报送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。

(四)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。各地要加大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实际种棉者手里,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抵顶任何费用,不得从补贴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、预留备用金,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、挤占和挪用补贴款。对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、挪用、冒领、套取补贴资金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责任,并收回补贴资金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(五)做好政策宣传。加强对棉花补贴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,尤其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,让农民完整准确地了解政策,有效调动棉花生产积极性。

(六)妥善处理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市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要设立补贴监督电话,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布。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,加强沟通,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避免越级上访。

监督电话:7111523

附件1:霸州市棉花补贴绩效评价指标表

附件2:霸州市棉花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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